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决算单位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概况
一、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核与辐射安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弃物污染防治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
(二)负责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物质利用、电磁辐射设施的监测和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监管;
(三)负责实施或参与相关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投诉和调查处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威尼斯赌博游戏_澳门威尼斯人官网-赌场APP下属的全额财政补助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法定代表人:林萍兴,在编人员10人。
第二部分: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173.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75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54.24万元增加19.52万元,增长12.6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7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39.84万元增加33.91万元,增长24.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4.4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29.81万元减少5.41万元,下降18.15%,主要原因一是支付2020年未支付的费用。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180.9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0.92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59.65万元增加21.27万元,增长13.32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核与辐射安全监督150.39万元:主要用于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137.77万元增加12.62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4.70万元:主要用于危险废物与工业废物处置处理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决算数7.19万元减少2.49万元下降34.63%,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如医疗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84万元,增长15.94%,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5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9万元,增长12.9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5.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的7-12月绩效工资增量及社保费用等。
6.其他支出5.0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统发12月份工资
7.结余分配0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17.2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7.17万元,下降29.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项目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7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44.43万元增加32.28万元,增长22.35%。其中:基本支出163.18万元,项目支出13.52万元。
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8.52万元,支出决算为17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8%。
(一)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年初预算为127.96万元,支出决算为14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4%,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奖励性补贴及工资增量等费用增加。
(二)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4.70万元,完成预算的90.73%。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86万元,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用年初结转支出超支部分。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51万元,支出决算9.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部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1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5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71%。预决算差异原因是人员奖励性补贴及工资增量等费用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2%。预决算差异原因节约了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主要用于职工体检。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6%,比上年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了现场检查的次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2%,比上年增加0.59万元,原因是工作需要增加了现场检查的次数。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核辐射、固体废物应急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北海市环境应急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34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32%, 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原因是开展的活动较多。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次,人次39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我单位没有符合绩效评价的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